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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规范船舶污染物排放行为

发布时间:2008-07-0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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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 2008-07-02  来源:宿迁市  
  规范过往船舶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是深入推进京杭运河(宿迁段)通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点。7月1日,宿迁市相关部门透露:该市目前加大巡视、督查力度,切实规范过往船舶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加大海事巡航力度。加大对过往船舶防污染文书、防污染设备、垃圾公告牌、垃圾桶和船舶垃圾送交证明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过往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故意向水体内抛洒船舶垃圾和排放油污水等违章行为,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三次以上的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适当处罚。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自今年5月1日起,该市在京杭运河沿线的三个县区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油筏子、私设码头、加油站点、险滩航段、船舶修造点、超限船舶为重点,认真开展京杭运河(宿迁段)通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取缔京杭运河(宿迁段)范围内的餐饮船、住家户船、私设加油站和港口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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