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的数量大幅增长,税源分布日益广泛,部分税源零星分散,而财税机关税收征管力量不足,一些新兴和潜在税源难以得到有效监控的问题,近日,我市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特征和基本内涵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财政、地税、国税、人行、建设、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相互联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对税源进行全方位控管。 二是建立税收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汇报交流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或协调处理下一阶段工作,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形成会办制度。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研究报告制度。在税收征管过程和涉税信息交换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出现重大矛盾冲突时,综合治税办公室应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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