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新闻分类--部门信息


市国土局四项措施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02 作者: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
【字体: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强化领导,健全制度,重点落实四项措施,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带班领导,确保人员到位,保证责任到人、值班到岗,值班人员全天候24小时轮流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二是加强巡查,及时上报情况。组织安排人员不定期深入现场巡查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6时之前需将全市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等情况上报省厅,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在第一时刻采取应急措施。三是强化政策,加大排查力度。按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对全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巡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提高防灾意识。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努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培训工作和宣传活动,向干部职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和知识。(市国土资源局 王靖)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Copyright 2005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